美国商务部于2012年10月10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18.32%~249.96%的反倾销税,14.78%~15.97%的反补贴税。其中无锡尚德面临31.73%的反倾销税率和14.78%的反补贴税率,天合光能18.32%的反倾销税率和15.97%的反补贴税率。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11月23日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若为肯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对涉案产品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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