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7日,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中国台湾的镀锌板作出反规避终裁:在对中国台湾、韩国镀锌板反倾销案以及对中国镀锌板双反案中,上述国家和地区进口的镀锌板通过稍微改变产品(合金镀锌板)而规避了相关措施,因此建议修改原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终裁公告中,澳大利亚调查机关建议将原征税范围扩大,将中国台湾烨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Yieh Phui Enterprise Co., Ltd)以及2家中国企业:鞍钢股份有限公司(Angang Steel Company Limited)和本溪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Benxi Iron and Steel (Group) Internatio
2016年2月18日,应欧洲热敏纸协会(The European Thermal Paper Association)的申请,欧盟对原产于韩国的低克重热敏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在欧盟合并关税编码ex48119000、ex48099000、ex48169000、ex48239085下。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2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