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轮胎被哥伦比亚反倾销终裁(解决方案:马来西亚转口)时间:2013-06-17
2013年6月12日,哥伦比亚贸工部外贸司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大客车或货运机动车径向和常规轮胎反倾销案作出终裁。终裁结果表明,哥方对税号为4011.20.90.00的常规轮胎不征收反倾销税,但对税号为4011.20.10.00的径向轮胎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额征收规则为:设定基价为5.37美元/千克。当报关FOB价低于基价时,反倾销税额为两者差价。
对于出口遭受反倾销、配额限制的产品,我们可以提供第三国转口服务,把我们的产品绕道第三国曲线进入消费国,以达到有效规避反倾销税、避免配额限制的目的。
我们在从事第三国转口贸易方面具有多年的经验。我们已经为上千家国内外客户供了以马来西亚、泰国、台湾、印尼、越南、孟加拉、香港、印度为中转地的转口贸易服务。
如果您的产品出口有遇到以上问题,欢迎您来电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mail:transhipment@vip.126.com
E-mail: ivy_lee@globesuccess.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