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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华光伏初裁征税,终裁前继续谈判(解决方案:马来西亚转口)
欧盟当地时间2013年6月4日,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K arel de G ucht宣布,将从6月6日至8月6日对自中国生产进口的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中欧双方在继续谈判,若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 事实上这一结果明显好于此前外媒披露的情况。据报道,K arel de G ucht此前提交到欧盟成员国的方案中,建议从6月6日起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平均税率高达47.6%的临时惩罚性关税,征税时间为六个月直至终裁发布。 此案的业内人士指出,欧盟18个成员国在投票中表示反对,此后欧委会内部意见似乎也出现了分歧,这都给力推征税的顽固分子——K arel de G ucht带来了很大压力,也显示出他的征税建议案不得人心。可能是迫于各方面的压力,K arel de G ucht最终做出小幅让步,将前两个月的临时税率降至11.8%。 然而,初裁的转机显现,对中方来说,并不意味着光伏案的最终胜利。临时性关税的税率越低,对企业的影响必然会越小。但是任何水平的税率都会不可避免地增加成本,这对于中国光伏企业而言都是不利的。 其实,大部分欧盟成员国不支持征税,此次以较低的一个税率作为缓冲,可能是欧委会在各方面压力下的一个让步,而且在接下来的两个月时间内,也不排除以进一步谈判解决光伏双反问题 并且,欧盟初裁决定对我国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那么从初裁之日起到终裁的这半年,欧洲进口商需要缴纳相应的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业内人士称,这势必造成中国光伏产品价格上涨,将严重影响进口商的积极性,届时中国光伏企业向欧洲出口的压力会很大。 另外,根据程序,欧委会将在两个月后发布反补贴初裁,并将于今年12月做出双反终裁,在这半年之内,中欧双方仍将就价格承诺方案,以及可能涉及到的通信案等内容继续展开谈判和博弈。 这次欧盟发起的贸易保护战,是一场中欧光伏业的正面交锋,可以说真正的较量才刚拉开帷幕,也是中欧之间就经贸、投资领域的全面博弈。事实上,欧盟想借次实现其直击中国经济体制、让中国开放更多市场的深层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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