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初裁

201618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初裁,以下企业的补贴率为19.62%: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JA Solar Technology Yangzhou Co., Ltd.);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Changzhou Trina Solar Energy Co., Ltd);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Wuxi Suntech Power Co., Ltd)。

201524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进行反补贴行政复审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311日~201312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01.61.00008507.20.8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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